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快我校“双高”建设和升本步伐,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提出“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的希望和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师[2022]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全体教师,包括教学、教辅、机关及其他部门从事教育教学人员或管理工作干部。
二、考核原则及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标准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主要依据。
三、考核程序
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与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同时进行。由各单位负责组织考核,作出综合评议结论和等次。考核程序为个人自评、综合评议、结果反馈、结果公示。
(一)个人自评。教师个人填写《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登记表》,对个人年度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内容及要求,进行自我评议,确定自评等次。
(二)综合评议。各单位根据教师个人自评情况,结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要求对教师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被考核人等次。各单位在遵循本办法确定的考核原则和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考核内容。
(三)结果反馈。由各单位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师反馈综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要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四)结果公示。各单位将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并附相关事实和理由。逾期申请复核的,学校不予受理。经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复核的考核结果具有终局性,被考核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复核申请。
(五)学校批准。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复核,并提交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档案。
四、考核等次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30%。师德师风优秀着重从思想政治素质,爱国爱校爱生,爱岗敬业,潜心教书育人,任劳任怨积极奉献等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考量。
2.存在《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中列举的十七种行为中其中一种或几种行为的,应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3.未出现以上应确定为不合格的情况,但受到校或院(部)通报批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
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应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劳动聘用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考核结果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的首要依据。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师风考核档案。
1.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者,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并作为校级及以上师德师风奖励评选和推荐的基本条件。学校设立“师德先进个人”奖,每两年从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师德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2.师德师风考核合格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的入门条件。
3.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合格,1年内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工资晋级、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4.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者,按照劳动聘用合同予以解聘。
六、组织及要求
1.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全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学校监事会负责监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评,全面、客观、公平、公开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师德表现。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委员会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