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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民武装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0-01-02 15:02:23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关于加强人民武装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就加强我人民武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国防宣传教育为主线,以军事课教学和军政训练为基础,以动员、选拔、推荐优秀学生人伍为着力点,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爱国热情、国防意识和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小组。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小组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研究制定学校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人民武装工作。

人民武装部是学校人民武装工作的常设机构,与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职能科室。人民武装部在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及人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做好新时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军民共建”及人防工作;结合实际,负责民兵的组织和训练、国防生及预备役人员的选送和登记工作。

人民武装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的工作体制。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相应的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人民武装专干,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相关事宜。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军事课程教学。军事课程包括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列入学校教学计划,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军事课程以国防教育为主线,以军事理论教学为重点,通过军事教学,使大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基础。

军事课教学时数为36学时,2个学分,列入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军事理论课应以中国国防、世界军事、军事思想、战略环境、军事科技、信息化战争为主要教学内容,在学校教务处、人民武装部的统一安排下,由各学院负责实施。教学师资由军事理论教研室教师、学院人武专干和外聘部队教官组成。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少于14天。军事技能训练主要内容包括解放军条令条例、轻武器射击、战术、定向运动、非传统安全教育、拳术、军事地形学、国防教育讲座、自救互救技能、综合演练等内容的训练与教育。通过开展军事技能训练,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军事技能训练在学校人民武装部的统一安排下,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实施。

2.组织征兵工作。依据《河南省各级各类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校内适龄人员进行兵役登记或核验,对被确定为应征公民的当年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开展入伍预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网上报名预征人员进行初检和初审,及时确定预征对象,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在校学生入伍后,人民武装部及所在学院要协助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货款代偿、退役后及时复学、办理就业报到证等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3.完成其他工作。人民武装部和有关单位应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及人防宣传教育、“双拥”、“军民共建”及人防、民兵的组织和训练等工作。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人民武装工作是“党管武装”的重要体现,是高校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有力举措。各级组织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2.抓好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人民武装队伍建设,选聘优秀人员从事人民武装工作,逐步建立专兼职结合的人民武装工作队伍。要将专职军事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纳人学校教师正常的管理渠道,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军事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3.完善后勤保障。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每年组织实施的教育、训练、入伍预征、“双拥”及“军民共建”等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当年财务预算,划拨专项经费。有关部门要为人民武装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购买和维护必要的装备和器材,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建立考核机制。要加强对人民武装工作的检查考核,将各二级学院人民武装工作纳入到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促进人民武装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