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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院(系)党组织工作规则

时间:2019-12-02 14:06:24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院(系)党组织工作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院(系)党组织工作规则。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三)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负责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学院统战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和稳定工作。

(五)领导与指导所辖党支部开展工作。负责学院组织发展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工作体制

(一)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本学院重要事项

1.与院行政研究决定本院教育改革、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发展规划等方面重大事项;

2.与院行政一起做好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课程与实验室建设、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与院行政一起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学校拨付的预算经费,使其真正用到教学科研和学生活动开支上;

4.与院行政一起做好本院党政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干部推荐工作;

5.与院行政一起做好本院各级各类优秀学生(集体)的评选和奖励、违纪学生的处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认真做好贫困生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6.与院行政一起做好招生宣传、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工作,提升生源数量和质量、毕业生就业创业率和就业创业质量;

7.与院行政一起做好本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办学治院能力。

(二)通过总支办公会议,规范处理院党务工作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内部管理;

2.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为校、院发展汇集基层意见和建议;

3.坚持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做好党员有效教育管理,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4.做好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及党员评议工作;

5.做好党员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支持院长和行政领导班子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独立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每周或两周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本院重点工作;

(二)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会议,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本总支工作计划,开展理论学习;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围绕师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出实效;

(四)每学期向上级党组织做一次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课,党总支结合各党支部工作组织落实;

(六)每年不少于一次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

(七)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党员和教职工、学生座谈会,并不定期访谈师生,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八)每周深入学生课堂、宿舍、餐厅,关注学生动态;

(九)根据学校辅导员管理规定,每周召开一次辅导员工作例会,每周检查辅导员工作日志及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每月对辅导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作出阶段性评议和督促,每学期开展辅导员工作考核。

四、考核及奖惩

(一)严格基层组织考核,量化责任担当,工作中涉及以下情形的取消当年组织和个人评优资格,给予一票否决:

1.在学生评先奖优、学生组织发展和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并经查证属实的;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甚至触犯法律的;

3.总支负责人因主观原因或工作不到位,在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未履行职责的;

4.在工作中,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基层组织考核分学期或学年进行,与我校人事考核同步开展。组织考核结果与基层组织负责人个人考核挂钩,作为奖励、惩处、晋级、降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