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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巾帼建功标兵”、 “巾帼文明示范岗”和“文明家庭”的通知

时间:2023-03-06 14:58:15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单位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展示我校女教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女同胞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校工会、创建办决定评选表彰2022年度“巾帼建功兵10名、“巾帼文明示范岗”5个和“文明家庭”5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ー、评选条件

  1、“巾帼建功标兵”:一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女教职工。

  2、“巾帼文明示范岗”:教研室或科室的女职工人数达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教研室或科室成员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且成绩突出。

  3“文明家庭”:以女职工参评为主体,家庭和睦,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邻里之间团结友善,互相帮助,并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二、评选办法

  1、各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积极向校工会、创建办推荐1名“巾帼建功标兵”,一个“文明家庭”,条件具备的还可推荐一个“巾帼文明示范岗”。

  2、评审确定。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创建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所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人选。

  3、表彰奖励。对当选的“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示范岗”和“文明家庭”在2023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并授予“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巾帼建功标兵”、“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巾帼文明示范岗”和“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文明家庭”称号。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7日下午5:30前将“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示范岗”和“文明家庭”推荐结果报党政办。

                 校工会 创建办

                  2023年3月